为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,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,推动构建危险废物监管网络,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,保障环境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《湖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>办法》《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9]18号)、《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》(国办函[2021]47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环办固体函[2020]270号)等有关规定,湖南省研究制定了《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》,特邀有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院内谈判磋商,现发布公告。1.1项目名称:涟源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院内谈判1.2采购方式:有医疗废物(危险废物)集中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院内谈判磋商1.3采购需求:为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等等配套服务(具体内容见谈判要求)。二、供应商资质要求: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5)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(7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注:供应商具有“三证合一。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,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,或供应商具有“五证合一 a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,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,符合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,为实行等级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是继续有效使用。三、资格审查方式:开标后由医院采购小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。四、报名时间:2024年 4 月30 日至2024年5 月 8日,每天上午8:0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30(北京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 )地点:涟源市人民医院后勤科803(门急诊楼八楼803)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:本次采购公告在涟源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。